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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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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利率協議 推行存保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20]

 01年7月,本港沿用37年的利率協議全面取消,即港元儲蓄及支票戶口的利率不再受到利率協議的限制,銀行自始之後,可自由釐定各類存款的利率,支票戶口不准計息的限制也同時被取消。存戶自協議取消後,可根據銀行自訂的息口,去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存款銀行。不過,為免日後銀行間為爭奪存款,出現大幅提高存款利率,導致道德風險,最終令存戶受損的情況,金管局致力推動存款保險制,該制度於06年9月生效。存戶於銀行的存款,最高可獲10萬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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