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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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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1] 陸鴻基 莫禮時對李國章指控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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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鴻基(右)莫禮時(左)出席教院聆訊。 資料圖片

 【本報訊】由特首曾蔭權委任的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於昨日向特首提交聆訊報告。報告指出,原本訂立的三大指控中,兩項有關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的指控完全不成立;但其中一項有關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曾要求辭退四名教員的指控中,關於教院前講師葉建源及教院研究與發展中心教授鄭燕祥的部分局部成立,另兩位教師的部分則不成立。

 就第一項指控指,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利用削資迫使莫禮時提出教院與中大合併的說法,委員會認為聆訊中並沒發現有任何方面曾採用不適當手法削減教院學生名額,從而迫使教院與中大合併。而諸如院校整合、教院面對財政困難等事宜,亦為李國章有權與莫禮時商談的適當話題。故此如果假定李擬傳達的信息是合併與削減撥款有因果關係,則是一種既危險亦不公平的假設,事實上,全部5名證人的證供均清楚顯示「合併」與「削資」在某程度上有關連,卻不一定是因果關係。因此裁定第一項指控不成立。

直指莫陸詮釋並不可靠

 委員會又指,他們並不信納莫禮時對李在04年1月21日在電話所說的話的詮釋是正確的,而第一項指控的內容部分建基於事實,但大部分則建基於事件發生多年後的猜疑及成見組合而成。雖然莫禮時指李的說話不屬於善意的意見,但委員會不認為有關說話是一種威脅。反指莫禮時不單誇大了其感受到的壓力,而且意圖把大部分責任歸咎於李國章、羅太及教統局身上。而莫禮時、陸鴻基及他們的知己對李有疑心及不信任,故此他們會把李的說話加以詮釋,並以彼此的詮釋再作詮釋。基於各方的關係因互相猜疑和不信任而受到損害,這種由「雙重詮釋」所得出的結果並不可靠。

指羅太無權阻人批評教改

 委員會指,他們對第二項指控指羅太曾要求辭退四名教員感到驚訝,認為她作為年資超過30年的高級公務員,不可能在沒有適當理據的情況下一再要求莫禮時「炒人」,而當中莫禮時及陸鴻基就有關「炒」黃炳文及黎國燦的證供,委員會基於證供未能令人滿意,因此沒有予以接納,有關指控亦因此不成立。但委員會又重申,不相信莫禮時捏造有關指控。

 同時,委員會相信,羅太確曾對小班教學研討會及校長研討會中、葉建源及鄭燕祥2人所發表的意見感不滿,而2人於02至04年間亦曾在報章發表大量文章批評教改或教育政策,故此羅就向莫禮時作出投訴,因為她關心本港教學界的形象。但委員會指羅作為教統局第二最高級的官員,她的要求可能會被視作試圖讓批評教統局者噤聲的行為,而她與莫禮時談論教院教員是否適宜聘用亦不適當,特別是她無權阻止別人批評教改或教育政策。

李國章指浪費時間公帑

 至於第三項指控指,李國章曾要求陸鴻基發信譴責超額教師,並曾發表「我會記著,你要付出代價」的「名言」,委員會則指,李國章在壓力、焦慮或憤怒的情況之下,是有可能說出有關說話,但不論李說話中所用的字句如何使人不快,亦不過是表達方式的一種,他很可能沒有向陸鴻基施壓及威脅的意圖。而就證據而言,單憑陸的證供,亦不足以支持李曾作出脅迫的嚴重指控。事實上,委員會相信陸沒有向他們說明事件的全部,因此有關指控並不成立。

 李國章引述委員會報告指,教院風波的指控是建基於「懷疑、詮釋及傳聞」,個別提出指控的人士亦有所「不客觀」,要花費時間及公帑研究這些指控,實在令人遺憾。

莫禮時陸鴻基聲明表歡迎

 莫禮時及陸鴻基的聯合聲明指,委員會認同李國章曾使用蹂躪一詞令人反感,以及羅太對教院學者文章看似恐嚇及報復性態度也不能接受。他們歡迎委員會的各項建議,並深信應改善政府及師訓機構的溝通渠道,以符合香港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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