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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毓真與夫人鄒繼純對在港近4年的生活戀戀不忘,是一生最珍貴的記憶。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王玨、葛沖
回歸十年臨近,外交部首任駐港特派員馬毓真在北京接受本報專訪。回憶駐港歲月,這位經歷了53載外交風雲的資深外交官坦言,在其外交生涯中,最感挑戰並難忘的,當屬在香港工作的三年零十個月。「這是我第一次在祖國國土上、在香港特區的特殊環境中處理外交事務,其間遇到諸多複雜問題,無任何先例可循。」他說,正如鄧小平所言,當時只能「邊幹邊學,在實踐中摸索」,同時勇於打破舊框框,以新思路解決新問題,逐步找到了一條在外交方面貫徹「一國兩制」的思路,而且當時的很多做法,均開創了中國乃至世界外交史的先例。
1997年6月29日下午,馬毓真跟隨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等中央領導人,在滂沱大雨中踏上香港這片神聖的土地;7月1日,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正式成立,開始履行處理涉港外交事務的職責。
公署與港府 互重互信合作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是設在中國國土上的外交部派出機構,不同於駐外使領館,也有別於內地省市的外事辦公室」,馬毓真介紹,公署剛建立的時候,他和同事遇到的最複雜和最具挑戰性的問題,就是如何明確界定公署的職責和涉港外交工作的範疇。
令其欣慰的是,在中央和外交部的領導下,經過公署全體同事的努力探索,他們很快明確了公署的定位,與特區政府建立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良好工作關係。「這四句話是我們經過半年的實踐才總結出來的,由此形成了許多有效的工作機制,並與外國駐港領團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聯繫,為公署進一步做好涉港外交奠定了基礎。」
首開先河 「藍眼睛」中國團
在具體實踐中,馬毓真又遇到了基本法中無法找到現成答案的「灰色地帶」。他舉例說,比如國際組織在香港設立代表處的問題,根據基本法、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與有關國際組織的雙邊協議應由中央政府簽署,但是這個代表處又是設立在香港而非內地,需要特區政府承擔一些義務。
最後,公署提出了一個新思路,即中央政府和國際組織簽署正式協議,特區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簽署具體行政安排備忘錄,「這是個新做法,當時國際清算銀行在港設辦事處就是以此為據。」
又如,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官員可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出席有關國際會議,但對於此類官員的國籍並無具體規定。為此,公署經請示外交部,同意有關的特區外籍官員參加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會議﹐並以「中國香港」名義發言。「當時﹐許多外國人看到中國代表團裡坐著藍眼睛高鼻樑的成員,感到難以置信。」
他笑稱,這項特殊安排開創了中國外交史乃至世界外交史的一個先例,使特區政府外籍官員感受到中央政府的信任,也符合香港特區的整體利益,受到特區和國際社會的廣泛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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