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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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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或告陸鴻基誹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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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院風波調查已告一段落,但由於陸鴻基的「萬言書」內容及其言論可能涉及誹謗成分,李國章可能以個人名義興訟。資料圖片

 【本報訊】教院風波調查報告雖已還了教統局局長李國章一個清白,但他與教院之間可能尚有問題要解決。由於李國章早在聆訊開始前,已先後兩次向風波「始作俑者」、教院副校長陸鴻基發出律師信,指陸的「萬言書」內容對他有誹謗成分,嚴重損害其個人聲譽,要求陸道歉,但遭拒絕。有消息指,李國章因此保留了法律追究權利,近日可能以個人名義向陸興訟。對此教統局發言人只表示,李已經將有關事宜交由律師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李指陸「萬言書」誤導

 陸鴻基於今年2月在教院內聯網發表「萬言書」,指有一名教統局高官多次致電教院校長莫禮時,並要求他解僱4名教院教員。由於信中無說明該高官是誰,李國章認為有關言論會令人誤會該高官是他,於是發律師信要求他澄清內容及道歉。惟陸拒絕了李的要求,只向傳媒澄清了要求炒人的高官並非李國章。因此不排除李可以此原因控告陸鴻基文字誹謗。

 律師黃國桐表示,誹謗在法律上屬於民事訴訟,一般而言被判誹謗者通常會面對幾類罰則,包括禁止該人繼續發表誹謗性言論、賠償受害人金錢損失、登報或公開致歉等。他指出,雖然罰款金額不算很高,但官司的訴訟費不菲,「誹謗案例通當都以和解告終,但如果雙方未能和解,官司一旦拖長,費用將可達百多萬,而官司的費用則全由落敗的一方承擔。」

聆訊已令莫陸負擔沉重

 據悉,莫禮時及陸鴻基已為教院獨立聆訊負擔近千萬元的律師費,雖然大學教育關注組為他們籌得約100萬元律師費,但莫禮時早前仍要將其位於半山的豪宅出售套現,以繳付巨額的訴訟費。而陸鴻基經濟負擔亦相當沉重,對龐大訴訟費大感頭痛。不過,據了解,陸並不擔心李向他興訟,而他亦會就事件諮詢相關法律意見。

 嶺大公共管治研究部主管李彭廣認為,作為社會知名人士,李國章如果作出法律行動,為自己討回公道,相信亦非一時意氣之爭。不過他認為,李一旦興訟,將再次成為傳媒焦點,恐怕會讓教院風波於社會上「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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