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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電視台劇集大收旺場,劇中的人物所說的台詞頓成為「金句」。還記得某女主角說過「係人,係鬼,我分辨得出!」在戲劇中,人物角色黑白分明,然而在現實世界,卻並非如此非黑即白,現實往往存在著很多灰色地帶。因此,要獲取事實真相,必須要經過反覆思量,才能作出合適決定。
判斷力關係本身的認知
青少年在一個現實的環境中,能否作出合適判斷,除了關係著他本身的認知、道德水平外,亦受著所處身的文化或父母的行為影響,因而作出被父母認同的判斷或行為。然而青少年能否在父母身上學到正確的行為,則在乎父母能否時時刻刻作出良好的身教。有人比喻年輕人就像一張白紙,在乎身旁的成人為他們塗上甚麼色彩;換言之,他們的道德水平取決於我們灌輸甚麼訊息。絕大部分的父母一定希望子女學習正確的思想,然而當我們言行不一致時,青少年人會學到一個怎樣的價值觀?
扭曲事實 令兒子黑白顛倒
學校社工難免會碰到敏感事件。曾經有一次,要處理一個懷疑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個案時,筆者與老師在了解事件後約見男方家長。本來,男同學在家長未到達前已坦承所做的一切,後來家長到達,當眾提醒兒子不要亂說話,並要求校方拿出證據,更揚言要請律師。兒子在家長「支持」下,推翻之前自己所說的一切內容,氣得筆者及處理的老師七竅生煙!最令筆者感不滿的不只學生所作所為,而是家長在這件事上的「身教」,家長當著子女面前不分青紅皂白與老師抗辯,強行扭曲事實,那麼學生會學到甚麼?難道學生真的會明白學校的苦心安排,學到這是一個嚴重、不可再犯的行為。筆者最痛心的是,家長這樣介入,學生學到的只是無需要認錯,堅持自己無過錯便可以有機會胡混過去而無需受罰,那麼青少年便會學到黑白顛倒,是非不分!難道公開承認過錯真的是那麼困難嗎?家長為何不能協助子女在事件上勇於面對過錯,承擔責任?雖然責罰可能很大,家長及子女均不願承擔,然而這些刑罰是幫助當事人在有機會再犯之前能想想後果,自行決定不再犯錯。這些自覺行為才是真正刑罰的目的!若果作為成人也不能帶頭認錯,那麼香港將來會變成一個怎樣的社會?
筆者明白該家長一心想保護子女,免受刑罰。然而,筆者亦曾經眼見不少父母低頭認錯,聲淚俱下代子女向學校懇求原諒,不但令在旁人士感動,亦令其子女為之動容。事後學生坦言,令他改變最大的原因不是因為刑罰,而是不想令父母親再傷心!
為人父母者,保護子女,無可厚非,然而用甚麼方法保護他們,這值得我們反思!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 冰清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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