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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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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販斬傷食署職員 判240小時服務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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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販何沛因斬傷食環署職員被捕,獲法官輕判社會服務令。圖為他早前出庭應訊。資料圖片

 【本報訊】成長於漁民世家的一名莽漢,於母親節當日,不滿妻子在香港仔海旁公園販賣的鮮魚被食環署沒收,手執菜刀襲擊兩名食環署職員後被捕,早前承認各一項傷人及普通襲擊罪名,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鄧立泰認為被告是一名住家男人,襲擊食環署人員並非他的本性,遂給予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官指無意傷人 予以自新

 健康欠佳的被告何沛(36歲),昨獲其妻、社工及多名議會成員為其撰寫求情信,向法庭懇求輕判。鄧官引述被告的報告評價正面,指出他在還柙期間度過艱辛的日子,對他已是一大懲罰,令他明白須為事件負責。鄧又相信被告並無意圖傷人,事件對他的家人亦造成一定的影響,故予以機會讓他改過自新,判以社會服務令了事。

區議員:法官判決合情理

 一直協助何沛的南區區議員石國強認為,法官今次的判決是合情合理的,對當事人來說,可說是寬大處理,從寬發落……法官以不留案底為本案件的判決,是給予何沛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情指出,本年5月13日凌晨,食環署人員掃蕩香港仔海旁道珍寶碼頭外擺賣的魚檔,拘捕被告妻子及沒收鮮魚,並等候警方的增援,被告突然撲出,將刀架於食環署人員何海帆的頸上,又用刀柄猛撞何同僚吳兆文的胸口。何以手擋刀時被割傷小指。被告見發生「血案」,嚇至丟下菜刀逃走,最終被趕到場的警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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