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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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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冷氣機「鹽酸雨」傷13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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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懷疑腐液就是由3樓冷氣機(箭頭所指)濺下。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新蒲崗一個疑是「地下竹館」的樓上住宅,昨晨有人以鹽酸清洗窗口式冷氣機去水喉時,液體溢出恍如「鏹水雨」灑落街,共13人中招灼傷,當中包括孕婦及到場調查的警員,他們部分衣衫蝕穿,全身滿佈「梅花點」傷口及起水泡,其中警員傷及眼角險盲,警方一度以為有狂徒蓄意淋腐蝕性液體,如臨大敵封街封樓,持盾牌聯同身穿核生化保護衣的消防員上樓搜索,結果在一個單位內帶走3名男子,檢走載有腐蝕性液體的膠樽等證物帶署助查。

 被腐蝕性液體灼傷的8男5女,年齡由27至84歲,包括12名路人及一名警員,其中兩人為孕婦。他們大部分被灼傷頭、面、胸、背及手腳,衣衫被蝕穿,洞孔有細如針孔,亦有大如指頭。當中有傷者全身滿佈超過30處傷口,恍如「梅花點」,部分傷口呈現水泡,而受傷警員傷及左眼角,險傷及眼球,各人經治理後全部出院。

街坊稱上址疑是「地下竹館」

 涉嫌被捕3男子分別姓鄺(24歲),姓官(32歲)及姓黃(54歲),皆報稱是肇事單位住客,警方以他們涉嫌「容許物體從高處墮下」,將3人拘捕助查,除了姓鄺男子保釋候查外,其餘兩人已無條件釋放。

 現場是康強街19至25號康強大樓,樓高7層,肇事單位在大廈3樓。有居民表示稱該單位經常有陌生人出入,每日「麻雀聲」不絕,經常有人打牌,疑是「地下竹館」。

警員抬頭查看 腐液濺傷眼

 昨晨9時許,大廈對開行人道擠滿趕著上班的途人,豈料突有腐液從大廈高處濺下,多名途人即時中招灼傷,衣衫穿孔,傷口劇痛,其他途人趨前查問傷者發生何事,亦告「中招」,各人驚覺滴下來的是腐液,才慌忙走避及報警,部分傷者走入附近食肇借用清水沖洗。

 一名巡邏警員率先到場,抬頭查看液體來源,亦被液體濺及左眼角受傷,立即通知上級,大批警員、消防員及救護人員到場,封鎖現場一段康強街及現場大廈,各傷者坐在附近行人路旁,由救護員即場替傷者包紮傷口,再由多輛救護車送院治理。

雲梯盾牌生化衣上陣拘3男

 傷者向警方稱,當時曾有人從大廈高處探頭張望,警方以為有狂徒藏匿大廈蓄意淋腐蝕性液體傷人,加上未知液體屬於甚麼性質,警方大為緊張,消防處一輛核生化事故車輛亦到場戒備,政府化驗師及環保署人員也到場協助,警員持盾牌聯同穿上核生化保護衣的消防員上樓搜索,黃大仙警區總督察羅磐基親自到場了解情況。

 至10時許,消防員駕起雲梯,用試紙及棉花棒,在大廈1至3樓外牆檢視,並懷疑腐液是由3樓一個臨街單位外牆窗口式冷氣機溢下,於是通知持盾牌的警員聯同穿上核生化保護衣的消防員上樓調查,結果在單位內帶走上述3名男子助查,他們均報稱是上址住客,肇因懷疑有人用屬於鹽酸的通渠水清洗淤塞冷氣機底盆去水喉闖禍。

控高空擲物 罪成可囚半年

 警員在肇事單位廚房檢走一個相信曾載過鹽酸的400毫升膠樽,並在單位外牆鋸走一截喉管返署檢驗,以調查喉管是否曾遭人倒過腐液。

 根據法例,若蓄意擲下物件引致他人死亡,可被控以謀殺罪,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至於因墮物引致傷人或財物損毀,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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