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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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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市民贊成 電訊合約設冷靜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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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鈺成笑言,自己亦有與電訊供應商爭拗的經驗,建議市民要小心簽約。 實習記者 何美欣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何美欣)民建聯昨日公佈「用戶與電訊商常見爭拗」意見調查,發現兩成受訪者曾與電訊服務供應商就合約問題出現爭拗,當中五成受訪者涉及終止合約條款及收費變更問題。同時,超過八成市民贊成電訊合約應引入「冷靜期」,讓消費者有時間決定是否與供應商簽約。

兩成受訪者出現合約爭拗

 為了解市民與電訊商出現合約爭拗的情況,民建聯在6月以電話訪問了800多人,調查發現5人之中,就有1人曾因合約問題與電訊供應商起爭執,例如是用戶合約到期,但供應商未有通知便自動續約,或市民受推銷員誤導簽下合約等。

 另外,工聯會亦指出,不少市民不滿電訊行業的推銷手法及處理合約事宜。去年12月,市民鄭小姐與某電訊供應商簽下服務合約,而簽約當時其合約寫明4至11月份會免費作優惠,但自4月後鄭小姐方知被騙,原來該推銷員在一式兩份的合約表格中間夾上白紙,寫上假優惠,致使公司不知其事,就算鄭小姐事後發現,也難以追究。

 民建聯建議監管機構必須嚴格執法,嚴懲誤導性推銷,更早在兩年前建議政府規定電訊供應商設立「冷靜期」,讓消費者有時間考慮是否真正簽下合約,使用供應商的服務,同時規定任何電訊服務合約,必須在獲得用戶的書面回覆才能生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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