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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深圳3日消息:深圳寶安區委區政府近日決定,對該區公路局領導班子作出調整,免去張助浪寶安區公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職務,免去林映周區公路局黨委書記職務,兩人將另行安排工作。
今年5月,有網民在深圳新聞網論壇發出《耗資千萬元豪華大門為何拆拆建建》的帖子,隨後有媒體報道「深圳寶安區公路局斥資3,000萬重修大門」,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深圳市監察局和寶安區監察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寶安區政府在「我區對公路局領導班子做出調整」的通告中稱,經查,寶安區公路局係該區直屬事業單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由區公路局和下屬7家企業共同出資興建,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公路局產權佔31.4%。公路局使用面積6,480平方米,7家企業使用面積8,451平方米,對外出租面積10,300平方米。
大樓配套改造耗資2736萬
通知稱,公路局於2006年5月29日召開局長辦公(擴大)會。會議決定對大樓配套設施及大門大堂進行改造,並將改造工程交由具有資質的其下屬企業長築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以零利潤方式負責實施。改造項目共11項,總投資2,736.34萬元。
工程未審批報建存在違規
經查,該局改造工程存在著未履行立項審批(核准)和施工報建手續、未經批准直接將工程交由下屬公司負責施工的問題。經審理並函詢市有關主管部門,上述行為違反有關規定。張助浪作為區公路局局長、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配套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組長,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追究張助浪的行政紀律責任,並報市監察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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