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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右起)衡庭漢、趙延兵、衡明陽、王兵兵、劉東升在法庭上。 新華社
【本報訊】據新華社及《重慶晨報》4日消息:發生在山西省洪洞縣廣勝寺鎮曹生村的黑磚窯案,4日上午8點30分在山西省臨汾市中院一審開庭,被起訴的5名被告包括黑窯主王兵兵、黑包工頭衡庭漢、打手趙延兵、衡明陽、趙豐弟等,被檢察機關指控犯有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罪。法院方面透露,「案情並不複雜,一天內就可以審完」。此前,洪洞縣有消息指,被告王兵兵之父、曹生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東記已經被依法罷免縣人大代表資格。王東記已被撤銷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並被開除黨籍。
《重慶晨報》認為,官方公佈的解救名單顯示,年僅14歲的河南兒童陳成功也在被奴役之列,而檢方未提及虐待兒童的罪名。令人遺憾的是,似乎拐騙人口的罪名也不在起訴範圍之內。不少民眾認為,如果僅以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罪名進行審判和量刑,明顯有違公平。
起訴書稱,2006年2月,來自河南的包工頭衡庭漢和曹生村三條溝磚窯窯主王兵兵簽署承包協議。隨後衡庭漢及其同伙先後從西安、鄭州等地拐騙、脅迫32名農民工充當磚窯「奴工」。這些人年齡從14歲至58歲不等,其中7人屬智障殘疾人。
據悉,受害人申海軍提出1.7萬元的前期賠償,後續賠償將在傷殘鑒定之後另行提出。另一名河南籍19歲少年張文龍提出了總額約為50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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