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7月7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國家藥監局前司長判死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7]

【本報訊】據新華網北京6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6日上午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原司長曹文莊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曹文莊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曹文莊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判決根據6月21日法庭公開審理時出示、質證的證據認定,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間,被告人曹文莊利用擔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司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托,為2家製藥企業在藥品的審批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請托人給予的款項共計折合人民幣240萬餘元。

曹文莊利用職務斂財240萬

 法庭認為,曹文莊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在一審庭審中拒不供認犯罪事實,沒有悔罪表現且不積極退繳贓款,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鑒於曹文莊歸案後提供線索,對偵破其他案件起到一定幫助作用,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其所犯玩忽職守罪,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亦應依法懲處,與所犯受賄罪數罪並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局長鄭筱萸上月判死

 上月,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因為批准不合格藥品而被判死刑。

 此外,法院還於5日對國家藥典委員會原秘書長王國榮、國家藥典委員會業務綜合處原副處長李智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原助理巡視員盧愛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借調人員馬騰四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王國榮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認定李智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認定盧愛英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認定馬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