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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坤耀(右)宣布,法改會建議當局設立「按條件收費法律援助基金」,作為「按條件收費」的試點,幫助中產人士打官司。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施篇)香港民事訴訟費用高昂,而香港有三成家庭不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資格,無力負擔訴訟開支。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當局設立「按條件收費法律援助基金」(CLAF),作為「按條件收費」的試點,基金負責甄別要求採取「按條件收費」的申請,為訴訟提供資金,並在訴訟落敗時代訴訟方支付對訟方的律師費。
「按條件收費」的收費安排,是律師如果敗訴,便不收取費用,但如果勝訴,則收取正常收費,另加一筆基於正常收費額計算的「額外收費」。法改會於03年開始研究「按條件收費」,並於昨日發表最後報告。
中小型企業亦可申請
法改會「按條件收費小組委員會」主席陳坤耀在記者會上解釋,香港市場仍無法提供為訴訟者提供全面保障的事後保險,故以「不成功、不收費」為原則的「按條件收費」安排暫時不適宜在香港全面執行。
不過,法改會建議設立的「按條件收費法律援助基金」作試點,接受資產限額在200萬元以下的個人,及符合「中小型企業」定義的獨資經營者和合夥人士申請,並經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認為有合理的勝訴機會後,基金會將案件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辦理,並為訴訟提供資金。
他說,倘申請人勝訴,基金會以「按判決金額收費」的方式向當事人收取賠償金約10%的費用,敗訴時基金會代訴訟人支付對方的律師費。至於基金與律師之間,則會採取按條件收費方式,即律師敗訴時不獲付酬金,但若律師勝訴,除可獲得正常律師費外,也可得到另一筆成功收費。
政府提供「種子基金」
小組建議,基金成立之初,應由政府提供一筆「種子基金」,其後由獨立董事局實行自負盈虧管理。他建議,有關基金在初期只接受申索人的申請,但長遠目標是在基金累積了充足儲備後,也會為被告人服務。
被問及有關安排會否導致訴訟案件增加,陳坤耀認為,有關安排實施後,律師為求成功率,會令他們在接受案件時更小心。
建議提高法援資產限額
另外,在法援輔助計劃檢討方面,陳坤耀指,委員會建議擴大由法援署負責營運的自負盈虧的「法援輔助計劃」,提高財務資格限額,令更多家庭符合申請資格,又建議增加計劃適用案件的類別,擴大市民尋求司法行動的渠道,其中報告書建議,要求超逾現時財務資格限額439,800元的申請人支付更多分擔費,由現時的10%增至15%。委員會也建議,增加有關計劃適用的案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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