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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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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進口商 將強制食安登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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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衛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年底會將新的食物安全法例諮詢立法會。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食物及衛福局擬制訂新的食物安全法例,強制香港的食物進口商向食物安全中心登記,以便發生食物事故時,更容易找出有關進口商資料。食衛局局長周一嶽昨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表示,今年底會將有關法例諮詢立法會,預計08/09年度提交草案。

 食物安全中心助理署長(食物監察及管制)陳漢儀在會上指出,新的食物安全法例要求業界登記和保存食物的進出紀錄,並會設定食物回收的程序。不過她強調,由於制訂新法例需時,故下月會先推行「進口商及分銷商自願備案計劃」,鼓勵食物進口商和分銷商自願提交地址、經營食物種類等資料,「讓業界先熟習日後的強制要求。」

 食環署署長陳育德強調,新的食物安全法例日後生效後,沒有登記的進口商便屬違法,以堵塞水貨問題。食物安全專員麥倩屏表示,會加強邊境檢驗進口食物,並計劃在文錦渡引入緝私犬,阻截走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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