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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數度觸犯危險駕駛的地盤工,在停牌期間再�j「大膽車」,深夜時分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在大埔道和吐露港公路上橫衝直撞,並與交通警員展開追逐,最後棄車而逃遭警員制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昨被判入獄兩年,停牌5年,停牌期過後須重新考牌。
被告蘇保福(28歲),曾四次被罰停牌及三度因交通違規入獄,早前承認危險駕駛、拒捕、沒購買第三者保險及無牌駕駛共四項罪名。
法官鮑理賢昨判刑時稱,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類,而案件中沒有公物遭撞毀。就第一項危險駕駛罪名,刑期由15個月加至18個月,以反映被告曾有多次刑事紀錄。
案發於06年8月15日晚上11時許,刑滿出獄僅1個月的被告,聲稱家人被大耳窿騷擾,情急下未有理會正被停牌,無牌駕駛輕型貨車趕回家,其間在吐露港公路飛馳,被交通警發現;他為逃避警方追截,竟不斷切線及超速駕駛,最後他棄車逃走遭警員制服。事件中,有兩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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