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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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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夜店遇查牌 長毛獲優先離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13]

 【本報訊】有報章揭露,在警方調查新世界旗下集團刑毀案,於尖沙咀一家的士高查牌搜毒時,遇上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當時場內數百顧客被禁離場待查近兩小時,而「長毛」卻不用接受搜查即先離開,有在場者質疑「長毛」濫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說,警方會內部調查有關事件,又指警方在執法時,指揮官一般不會扣留與行動目標無關連的人士。而警方則指,沒有證據顯示梁國雄與有關的黑社會分子有關。

在場者質疑 濫用議員特權

 據《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懷疑新世界集團旗下多家店舖及酒店被不法之徒淋油及以汽車撞大門衝擊事件,與活躍尖沙咀「新×安」黑幫人馬有關,故「O記」及反黑組探員連日在區內展開搜查行動,包括該所的士高,並多次在場內搜獲毒品及拘捕不法分子。

 報道引述讀者投訴指,本月7日晚,警方到有關的士高查牌,並勒令場內數百人禁止離場,須待警方逐一搜身調查近兩小時,惟多人目睹梁國雄由的士高一名經理陪同下,「大搖大擺」從後門離開。投訴者質疑「長毛」濫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毋須搜查即離開,而警方則有厚此薄彼之嫌,「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長毛昨日在回應時聲稱,自己當日是接受了朋友邀請,前往尖沙咀一卡拉OK的房間飲酒,當時遇上警員到場查牌,大家都相當合作:「當時我根本沒有表明自己是立法會議員,警員叫我們將手放在檯上,我們便跟著放,過了數十分鐘,朋友問可否離開,點知出到大堂,睇到個個企�陲蛂A唔准郁。」他又稱,有關他有特權的指控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參與示威遊行集會時,同樣曾被警方拘捕。

 警方發言人拒絕透露當日在場個別人士身分及查牌過程,除非該名人士因干犯罪行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起訴,否則不會扣留與行動無關人士,而警隊一向注重執法人員的執法態度,並有既定嚴謹程序處理及執行法律授予的執法權力,確保執法時不偏不倚。

 發言人又強調,警方在查牌時,如果證實在場人士沒有涉及違法行為,警方會讓有關人士離開和准許恢復場內活動,盡量減低有關行動對公眾的影響。

李少光:正內部調查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就「長毛」梁國雄被指獲禮待事件為警方辯解,指現場指揮官有權放行和查牌行動目的無關的人士先行離場。李少光表示,警隊進行查牌一般有數項項目,如查核場所是否持有合法經營牌照,會否有未成年少女在場或有人從事非法活動,以及是否有人在場內販毒。他說若帶隊指揮官覺得一些市民和行動目標無關,又沒有觸犯任何法例,警方為免濫權是不會扣留他們。他亦重申警方內部正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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