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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觀光船出海時,往往被大浪拋得左搖右擺,令船傾向一邊,情況危險。 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記者 郝君兒
經營觀光船帶遊客觀賞棚屋,再出海與中華白海豚作近距離接觸,已成為大澳旅遊業支柱之一,表面上乘客僅付出20元船費,但實際卻是「搵命搏」。本報記者在大澳遇上船家兜搭,即時付出每人20元上船遊覽,享受25分鐘船河之旅,事後海事處卻踢爆,觀光船只持「遊樂船隻」牌照,如兜搭散客即席收費就屬於違法;保險業人士警告,觀光船縱已購買第三者保險,但如不幸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有權因其違法而拒絕賠償,死傷者分分鐘「一個仙都無得賠」。
大澳以水鄉聞名,每逢假日,吸引不少本地及海外遊客前往遊覽。有地區人士表示,約5年前開始有觀光公司推出觀光遊,利用類似舢舨的觀光船載客出海觀賞中華白海豚,每船可坐11人,全程約25分鐘,每人僅收20元,由於價廉深受遊客歡迎,而船家亦「來者不拒」,孕婦、嬰兒、長者也好,只要付款就能出海。
只能租船 不能收費載客
不過,原來這些觀光船接載散客出海並不合法。海事處發言人指出,目前大澳有4間觀光團體以租船協議方式向8位遊樂船船東承租船隻,但所有觀光船所持的「遊樂船隻」牌照,除私人遊樂用途外,只能以合約、協議形式出租船隻,不能直接收費載客,如觀光船以售票形式、或兜搭散客即席收取費用,就屬於違法。處方重申,過去3年不定期在大澳水域巡查,曾成功作出6宗檢控,當中有一宗與違規載客有關。
若違法 第三者保險失效
海事處接獲本報查詢後即時派員前往大澳了解情況,負責巡查的巡邏主任何先生表示,6月底接獲本報查詢後曾親身前往大澳,並向各觀光團體負責人查問經營情況,未能證實觀光船曾接載散客,他已再次向各觀光公司講解經營規定,並特別檢查所有觀光船隻,證實所有船隻都已購買第三者保險。
觀光船違法載客,將連帶其購買的第三者保險亦告失效。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解釋,由於觀光船收錢載客屬違法經營,船家購買保險時未有向保險公司披露其經營手法,違反了保險條款中的「最高誠信」,最終保險公司可利用船家破壞彼此協議在先,而拒絕履行合約,即「有人死、有人傷,都可能一個仙都無得賠」。羅少雄估計,如觀光船保障範圍要包括散客,保費可能較現時高約10倍。
本報曾致電當地其中一個駕駛觀光船的負責人樊先生查詢。他起先否認曾接載散客,及後記者表示曾經乘坐,他則轉而推說營運方式是依照觀光公司要求而執行,對於觀光船接載散客並不合法一事,他表示不太清楚,但當記者查問觀光公司資料時,他卻拒絕透露,只著記者自行追查即掛線。
消委會促海事處加強巡察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對於有公司經營違法觀光遊感驚訝,她直言消費者「見人上船,自己又上」,根本不知道自己如果出事未必可獲賠償,她促請海事處加強巡查,以免發生意外時消費者得不到應有保障;她提醒前往大澳的遊客不應接受街上觀光船的招徠,上船前亦應問清楚船隻是否具備充足的救生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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