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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醫務委員會昨召開聆訊,指西醫鄺鵔子(見圖)涉嫌專業行為失當。病人投訴稱鄺在2005年向他處方致敏藥並進行肌肉注射,病人當晚呼吸不暢順,送院後幾乎陷入昏迷,一度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但鄺醫生早前已知病人對該藥物有敏感。病人其後取回病歷記錄時,但記錄卡過於簇新,懷疑被人修改。
病人方偉棠供稱,在2005年5月21日,因右手腕痛,經跌打診治後仍有痛楚,方遂到鄺於觀塘的醫務所求診,並出示藥物敏感卡。方亦非新症,在2003年初次到鄺的醫務所求診,當時亦有向鄺出示藥物敏感卡。
5月21日當日,為治療病人右手筋骨發炎,鄺替他注射消炎止痛藥,但進行注射前,鄺並無告知病人注射的是何種藥物。方經診治後,由步出診所一刻已感到身體不適,回家後情況變得嚴重,遂到醫院求診。到達醫院後,幾乎陷入昏迷,要送往深切治療部救治。
草率用藥 加重病情
醫院向鄺詢問先前診症的資料,但兩天後才收到鄺的回覆,得悉病人曾被注射致敏藥,方認為鄺醫生需負上責任,並向醫委會投訴。不過,鄺鵔子昨出席聆訊辯稱,方在03年應診時並無出示藥物敏感卡,在是次應診亦有向方開出該致敏藥物的口服處方。鄺續稱,方在第二次求診時才出示敏感卡。
方亦向他表示上次服藥後並無出現敏感,所以鄺將出事的致敏藥從記錄卡上刪除。因方曾服食該藥但無致敏反應,所以鄺會作出為方注射致敏藥的決定。出席聆訊的專家證人認為,基於口服該藥而決定作肌肉注射,全屬不智。聆訊未結束,擇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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