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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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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清潔劑淋妻獲輕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20]

 【本報訊】7旬翁娶內地5旬妻後一年離婚,老翁要求出售聯名廣州物業,並要妻還款14萬元,惟妻拒絕。今年4月老翁與來港入住居所的前妻交歡後,竟趁對方熟睡以清潔劑淋向其面部及私處。涉案老翁早前認罪,昨被判囚32個月。

 仍未取得單程證的內地事主鄒月好昨日專誠來港,判刑後在庭外怒斥丈夫在庭上誣衊她騙財,直斥法庭不公。鄒又指香港是她的理想居住地,指「廣州周街人講粗口,但香港人有禮貌,福利又好」,坦言當初為求來港,透過婚姻介紹所尋覓香港男人結婚,藉以取得單程證。

 鄒憶述,當時她自覺條件不好,加上認為和年老港男結婚會縮短申請來港時間,於是「挑選」已年屆七旬的被告結婚。可惜好夢難成,一把年紀的被告風流成性,終令兩人婚姻觸礁。

 法官鮑理賢判刑時指,被告花盡20多萬元的畢生積蓄在廣州置業與鄒共築愛巢,惟鄒不久性情大變,被告一年後主動提出離婚。

 鮑官認為被告因個性單純幼稚,當初才會跟鄒結婚,同時被告犯案時只因妻子拒還14萬元欠款而一時衝動犯案,並非有預謀,加上事主已完全康復,遂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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