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障貧窮及失業人士的生活,政府轄下的社會福利署早年成立綜援金計劃,給有需要人士或家庭申請。領取綜援者並非不可找工作,但如果工作收入超過綜援申請標準,便會被按比例或全數扣減綜援金。
綜援內容包括很多種類,每種可得之金額亦不同。長者為2,300元、成人1,630元、兒童1,955元、傷殘人士則根據程度領取傷殘津貼,金額由2千至4千元不等。同時,還有老人生果金、傷殘津貼受助人普通金額津貼1,140元,高額津貼2,280元。
根據數字顯示,目前領取綜援人士約有110萬人。而領取綜援並無年齡限制,只要在香港出生,或是住滿7年,資產合乎資格者都可申請。但如果受助人外出工作,一定要向社署申報,如月入超過600元,便會被按比例扣除綜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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