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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社北京23日電:中央宣傳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23日就北京電視台播發虛假新聞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廣電廳(局)、新聞出版局,中央各主要新聞單位發出通報。通報指出,7月8日,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播出題為《紙做的包子》的虛假新聞。報道無中生有,編造北京市某區一些黑加工點使用廢紙箱為餡製作小籠包出售的假新聞。消息播出後,經多家媒體轉載轉播,引起國內外輿論的廣泛關注,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通報說,多年來,廣大新聞工作者努力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對推動黨和政府的工作,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確實存在個別報道把關不嚴事實不準的問題,特別是出現了「紙做的包子」這樣的虛假新聞,教訓深刻。這起虛假新聞之所以能夠播出,甚至被一些媒體轉載轉播,進行炒作,暴露出一些新聞從業人員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淡漠、政治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缺乏應有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同時也反映出一些新聞媒體的管理存在嚴重疏漏,缺乏責任意識和把關能力。
須建立嚴格審簽制度
新聞單位要完善內部管理,規範採編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嚴格的稿件審簽制度。新聞採訪必須出示新聞記者証,新聞單位要嚴格執行關於社會自由來稿及互聯網信息使用等管理規定,認真核實,嚴格審批,不得刊播、轉載、轉摘未經核實的來稿和信息。
通報說,要嚴肅新聞出版工作紀律,建立重大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錯必改、有責必究。採編、刊播虛假失實報道的媒體和個人要向社會公開更正並道歉。對蓄意炮製和炒作虛假新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損害國家形象和群眾利益的,要按照黨紀政紀給予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轉載、轉播違規報道和虛假新聞,擴大惡劣影響的,也要承擔相應責任,依法依紀作出處理。新聞單位因疏於管理刊播虛假新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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