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宣布,就創業板第二板的建議再作進一步諮詢,諮詢期為期3個月,至10月31日。經考慮證監會的意見後,港交所認為,目前要在香港採納倫敦的AIM模式,實是言之過早,香港發展AIM模式的條件尚未成熟。
市場支持保留二板市場
由於市場意見強烈支持香港繼續設有一增長型公司市場。因此,港交所認為將創業板重新定位為第二板為最佳可行方案。目前,很多創業板發行人已視創業板為到主板的踏腳石。港交所建議將創業板的現行「常規」編納成規則及簡化程序,冀增加創業板作為第二板對中小型發行人的吸引力。
建議減轉板上市費50%
港交所的主要建議為包括(1)引入新的數量化資格要求;(2)創業板新申請人的上市審批權將由上市委員會下放給上市科;(3)創業板與主板的持續上市責任將進一步看齊;(4)現有的創業板發行人將繼續在創業板上市,並須即時遵守新的規定,但在遵守公眾持股量方面將會有三年的寬限期;(5) 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的程序將予簡化,並將所有申請轉板的創業板公司的主板首次上市費調減50%;(6)創業板的交易機制維持不變,即與主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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