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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皇后碼頭遷拆限期前最後一刻,兩名本土行動成員朱凱迪及何來,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碼頭不屬法定古蹟的決定及禁制政府進行拆卸。法院將在今日早上開庭,決定是否受理有關申請。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有關司法覆核,並不影響將皇后碼頭所在位置的用地,移交予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工程承建商作工地;預計當局最快可於今晚午夜開始清場。
兩名申請人朱凱迪及何來在民主黨黨員吳永輝陪同下,昨於高院法庭關閉前15分鐘匆匆遞交文件,並要求法庭盡快審理。又聲稱只因法律文件複雜,才在昨日傍晚「趕甩褲」地向法庭交出申請,絕非刻意於最後一刻出殺手峞C
高院今開庭 決定是否受理
司法覆核申請書要求,推翻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於今年5月22日落實不將皇后碼頭定為法定古蹟的決定,並要求高院法官頒令何志平的決定非法及不合理,同時撤銷其決定;申請人進一步要求法庭下禁制令阻止拆卸,並於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至正審期間頒佈臨時禁制令阻止政府動工。
發展局發言人強調,根據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的合約條款,當局本應於本年2月23日,把皇后碼頭所在位置用地移交予承建商,有關的延誤已超過了5個月。延遲移交碼頭用地只會阻延填海工程和在碼頭興建已規劃的基建工程的竣工日期。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合約的整體竣工日期造成的延誤,可導致承建商按合約提出索償要求,金額每日可達數十萬元。
倘承建商索償 日賠數十萬
發言人續稱,鑑於過去數月社會出現保存皇后碼頭的意見,政府遂與立法會、區議會、專業及關注團體商討保存皇后碼頭的方案。而民政事務局局長,即當時的古物事務監督,亦知會了立法會,皇后碼頭並沒有具備必要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價值而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為法定古蹟。立法會亦通過撥款5,000萬元,保留皇后碼頭上層結構,以便日後在中環海濱重組。故為免令工程受到進一步的阻延,當局將會按照計劃進行所需的工序,以期盡早將工地交予有關的承建商。
另一邊廂,朱凱迪稱,提出司法覆核是深思熟慮的決定,現時他們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透過司法程序,但若司法覆核失敗,就只餘下另一條路,即「由市民以自己身體展現自己的意志」。
若法庭受理 需審至少一周
對案件未必能阻止政府開始動工,朱凱迪未表擔心。他解釋,根據政府交立法會的遷拆時間表,拆除須時數月,只要司法覆核於數周內完成,相信碼頭內的主要建築仍未會被損。高等法院已決定今早九時半開庭,決定是否接納覆核的申請。如果法庭受理,預計至少一星期才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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