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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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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游泳會5宗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06]

1.沒有安排合資格游泳教練授課,罔顧學員性命安危

2.師生比例非報名前所稱的1比4至6,最誇張例子是1比13

3.沒有按學員年齡分班,小童、成人學員混合一起上課

4.突然暫停暑期班,9月底才復課,如學員不接受,只會退兩成學費

5.偽稱泳會為「香港游泳協會」會員,遭泳協否認

資料來源:綜合投訴人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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