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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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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會5宗罪 罔顧學員安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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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名疑遭天晴泳會詐騙的家長及學員,昨午到旺角警署報警求助。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一個透過互聯網吸客的游泳會「天晴泳會」被投訴「課不對辦」、師生比率「超標」,及罔顧年幼學員性命聘用未合資格教練等5宗罪,惹起數百個學員不滿,60名家長到警署報案,要求警方介入調查,終獲警方受理;另有學員將於本周三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但天晴泳會暫時未有回應。

 60名家長帶同子女在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陪同下,昨午2時30分到達旺角警署報案,並派出3名代表向警方錄取口供。

 綜合苦主的資料,天晴游泳會以「報初、中班送高班」為賣點,吸引學員「落疊」,惟課程內容及安排與報名時差異甚大。天晴遭投訴的主要問題包括,無安排合資格的游泳教練,完全罔顧學員生死。梁太表示,兩名姪女報選初班,可是第1天上課時已得悉教練不合資格,「(教練)只有一個17歲少年助教有拯溺銅章,但只有銅章,甚麼也沒有,他親口承認是沒有牌的。」

少年充教練 泳班不分齡

 除游泳教練無正式資格外,師生比例亦不符泳會訂明的1比4至6,並且原定會按學員年齡分為小童、青少年及成人班的安排,也被家長「踢爆」全不符,最惡劣曾試過1名教練對13名學員,而且是成人、小童「混合班」,同一班內有少至4歲的小童,也有大至30多歲的成年人參加。

 另外課程一改再改,有家長說原定課程15節,但泳會卻改口說只有10節,其子女已上5節,餘下的要到9月及10月逢星期日上課。到7月底,泳會突然發出通知,謂因教練人手流失嚴重,要暫時取消暑期班,直至9月底復課,如學員不接受,泳會只會退回兩成學費。

師生超比例 延期拒退款

 此外,泳會在招生時,還聲稱與香港游泳協會是合作機構,但協會方面澄清雙方並沒有合作關係。香港游泳協會會務顧問陳仲維表示,天晴游泳會負責人陳小姐曾於今年3月跟泳協聯絡要求入會,惟因該泳會沒有參賽經驗,而且欠缺其他泳會推薦,故未有接納其申請,事件最後不了了之。陳仲維又澄清,協會只會舉行泳賽或與內地的交流活動,並不會跟其他泳會作搞游泳班。

王國興議員 助學員追討

 王國興表示,將於今天跟消委會聯絡安排開會事宜,並希望可動用消委會的集體訴訟基金,為一班學員進行申索。此外,約20名苦主亦向「社民連」求助,「社民連」發言人表示,將於本周三早上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集體申索,歡迎其他苦主加入。

 而位於屯門的天晴游泳會辦公室昨日重門深鎖,門外只貼出告示,指負責人外出工作及謝絕探訪,更警告來訪者切勿大力拍門,否則將會報警,但就留低了聯絡電話予人查詢。不過,門外亦貼上兩張紙條,寫著「天晴游泳會李雪瑩速速退錢」。而本報昨日致電該會,均未能接通。根據商業登記處資料,泳會於今年3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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