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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社北京6日電:從中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獲悉,該委員會近日頒發《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以積極、穩妥地引導非公有制經濟規範有序地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
根據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範圍不同,該指南對參與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作出規定: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範圍內科研生產活動,要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同時獲得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並具有相應安全生產條件;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範圍外的科研生產活動,根據其承擔的軍品任務重要程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經有關部門審查認證,取得相應等級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
該指南還特別指出,非公有制企業在軍品科研生產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而需要保密,可按照《國防專利條例》規定向國防專利機構申請國防專利。
指南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具體範圍包括5方面:一是可參與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二是可參與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配套科研項目;三是可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四是可參與軍工企業改組改制;五是可採取多種方式與軍工企業合作,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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