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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山東記者濟南6日電】據此間大眾網消息,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陳志、陳常兵爆炸案以及段義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今天上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段義和指使侄女婿陳志與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於7月9日在濟南市建設路,以爆炸方法將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柳海平炸死,並致傷兩名行人;段義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69萬餘元。被告人段義和的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30餘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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