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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大王」妻子石秀梅及五子講述與崔新決裂事件經過。 資料相片
【本報訊】一度擁有17輛小巴之多的「小巴大王」崔新,因小巴擁有權而入稟向外孫女興訟。7旬外公崔新指,03年答應外孫女要求讓她與其父當小巴司機,遂以2500萬購5輛小巴讓外孫女託管,惟外孫女後來私自賣掉兩輛,又將另一輛據為己有,只把餘下兩輛交還外公,故要求她交回小巴擁有權及賠償。
03年用外孫女名購5小巴
入稟狀原訴人崔新,年前曾因於公屋內築牆與妻子分家而被揭露擁有17輛小巴,身家過億,因而被稱「小巴大王」,而答辯人則為其外孫女潘詠珊。崔新於入稟狀指,他經營小巴行業逾30年,最初只是小巴司機,後來開始投資小巴生意,購入小巴牌收租。至03年,崔答應外孫女要求,讓她與其父當小巴司機。
03至04年間,崔以外孫女名義購入5輛小巴,市值2621萬。由於崔已年屆70,若以個人名義購入小巴,財務公司則要求有人出任擔保人,相反,財務公司並不會對只有29歲外孫女作出同樣要求。再者,在車主離世後,持有的小巴牌照會暫時中止,需要繁複的程序去更新牌照和保險,因此,崔才讓外孫女託管小巴,而他亦有以妻子和兒子的名義購入至少15輛小巴。
外孫女佔有一輛賣兩輛
04年12月,崔新與外孫女合資購入一輛小巴,至去年10月外孫女買斷牌照;同年9月,外孫女卻違反協議,自行取走託管的3輛小巴出租,把一輛據為己有,賣掉其中兩輛、以父親私人公司名義以出售小巴的款項購入新小巴,經崔的強烈要求下,她才把餘下兩輛小巴交出。崔新認為外孫女違反協議令他蒙受損失,故要求法庭頒令他才是3輛小巴的車主、賠償330萬,以及交出出售小巴的款項。
現年78歲的崔新,與74歲的妻子共有2子4女,年前以25萬購入青衣h宜業樓公屋單位,去年11月因「包二奶」與妻子鬧翻,在公屋內被揭以磚將屋一分為二,引起崔新兩子打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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