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紙餡包子」造假者判囚一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13]
放大圖片

 ■北京的包子一度因「紙餡」假新聞而陷入人人喊打的局面。 法庭認為造假者損害了商業信譽,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趙一存12日電】引發轟動的北京「紙餡包子」假新聞案12日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訊,假新聞始作俑者訾北佳被控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業聲譽罪接受審訊,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1,000元。訾的辯護律師及家屬認為量刑過重,但訾北佳未當庭提出上訴請求。其辯護律師表示,將改日赴看守所與訾面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庭審於上午8時30分開始持續至下午13時30分結束,其間,至上午11時許,審訊曾經中斷,休庭10分鐘。稍後,合議庭於15時10分作出訾北佳有罪宣判。被告訾北佳父母參與了旁聽,其叔叔和另一親屬則等候在法庭外。訾北佳父親稱兒子「明顯瘦了一些,但精神狀態還不錯」。

自編自導 炮製新聞

 檢方在三頁的起訴書中稱,2007年6、7月間,訾北佳在通過查訪未發現有人製作和銷售肉餡內摻紙的包子後,自帶麵粉、肉餡、紙箱等物品,在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鄉十字口村一出租房屋,讓他人製作了兩屜摻紙肉餡包子。訾北佳利用其自帶設備,秘密攝錄了製作包子的全過程。後訾北佳採取虛假配音等方式,加工完成了虛假電視節目——《紙做的包子》,於2007年7月8日19時在北京電視台播出,又被某些新聞媒體轉載,嚴重損害了相關食品經營者的商業信譽,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嚴重,應當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張浩律師為被告訾北佳作了無罪辯護。張浩表示,《刑法》裡沒有適合訾某行為的相關條款,此案更應該以行政處罰代替對訾某的刑事追究。他並表示,訾北佳被刑拘已引起多名法學人士關注。

當庭未提上訴請求

 張浩律師及訾北佳家屬均認為量刑過重,但訾北佳未當庭提出上訴請求。張浩表示,將改日赴看守所與訾面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據悉,該節目播出後,「紙箱餡包子」被查實為虛假報道。7月16日,訾北佳被查獲歸案;次日,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刑事拘留。經北京市二分檢批准,同年7月27日被逮捕,兩天後移送檢方。

 法庭查實,訾北佳1979年2月25日生,漢族,黑龍江人,大學學歷,案發時任北京電視台生活節目中心《透明度》欄目臨時工。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