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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咀香園」成功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澳門咀香園」在港進行任何業務。圖為「香港咀香園」餅家。本報記者鄺福強 攝
【本報訊】以手信馳名的「澳門咀香園」,正準備參加本星期四於灣仔會展舉行的美食博覽之際,昨突被「香港咀香園」向法庭申請得臨時禁制令,禁制其在港發售及宣傳,兩間系出同門的餅家終為爭奪香港經營權開戰。
港澳聞名的「澳門咀香園」,原創辦人黃結新於60年代已轉戰香江,讓姪兒打理澳門生意。時至今日,澳門店已傳至第3代,業務及名氣遠較香港店佳,單計澳門碼頭內一間澳門分店的營業額已較香港店高出逾10倍。
創辦人黃結新94年離世後,其女兒(即本案原訴人)黃笑儀繼承衣缽,先後於筲箕灣及北角經營餅家,其堂兄弟則自父親60年代撤退後執掌澳門業務。原訴指其香港餅店至少已開業46年,擁有一定商譽,過去數年亦有參加美食博覽會。
「越界」爭生意 雙方起衝突
原訴指答辯人(即已由其姪兒黃若禮負責的「澳門咀香園」有限公司)過去雖廣告不斷,但一直都是為其澳門生意宣傳,澳門店雖已在14個國家取得商標,貨品銷售遠至歐美,但從未於本港發售餅食;即使04年黃若禮父親親赴香港與堂姐妹洽商,要求於本港機場開設手信店,也因未能獲得黃笑儀首肯而無功而還。
喪偶多年的黃笑儀,現年61歲,其代表大律師昨指由於兩女兒忙於事業,在無人協助下遂缺席今年美食博覽會,但「澳門咀香園」竟取而代之準備參加,有「越界」爭生意之嫌,故原訴昨要求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澳門咀香園」參加美食博覽會及在港進行業務。
澳門店名氣較大 網頁早開通
原訴稱,02年答辯人已覬覦香港市場,曾與代理商洽談本港發行事宜,但最終在原訴反對下未有成事。假如讓「澳門咀香園」登陸本港,則公眾會將兩品牌混淆;雖然香港店名氣遠遜澳門店,但在曾接到客人誤電北角店投訴「澳門咀香園」杏仁餅不夠鬆化後,擔心質素會被拖累,影響商譽。不過,答辯人代表反指澳門店在港不單有其名氣,客人大部分均對香港店聞所未聞,不可能混淆。律師指澳門店的網頁、各媒體廣告、活動贊助等自99年已在香港出現;而澳門鄰近香港,加上賭場作賣點,故宣傳正是為本港旅客而設。
高院暫委法官杜溎峰最後同意香港店的理據,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澳門咀香園」在港進行任何業務,包括周四的美食博覽會,除宣傳其澳門餅店例外,直至案件審結為止。正式審訊估計需時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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