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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的士司機,涉在交通違例事件安排3人「頂包」,7人同被廉署檢控。圖為警方在行人天橋上以鐳射槍捉違例車輛。資料相片
【本報訊】4名的士司機,涉嫌在交通違例後安排他人「頂包」,接受警方就「超速」及其他會被扣分之違反交通規例的檢控,以逃避扣滿15分被罰停牌;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於日前將7人拘捕,昨落案控告他們串媒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被控10項罪明日提堂
7名被告,其中5人為的士司機,分別為楊惠祥(49歲);呂偉倫(47歲);何森(51歲);李鴻基(50歲);及曾志深(44歲);另外兩名被告為黃創成(43歲),商人;及羅管(47歲),醫院手術室助理員。他們共被控10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將於明日(8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5案提堂。
發言人表示,廉署早前接獲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頂包」事件。控罪指楊、何、李及曾等4名的士司機,涉嫌串謀他人,容許其他人士訛稱曾違反交通規例之的士司機;黃、呂及羅則涉嫌串同其他人士,訛稱自己為曾違反交通規例的的士司機。
7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有關控罪於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期間發生。7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出庭應訊。違例駕駛記分制是在1984年8月25日開始實施,被扣8分或以上而不足15分者,運輸署會向駕駛者發出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在2年內被扣滿15分或以上,法庭可吊銷駕駛者的駕駛執照。根據現時的扣分制,司機超速會被扣3分,衝紅燈被扣5分,酒後駕駛就扣10分,一旦扣滿15分,司機會被罰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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