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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處理皇后碼頭清拆事件時,果斷得當,支持率勁升。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鍾立、郭曉樂)特區政府果斷處理皇后碼頭清拆事件,在社會上贏得不少喝彩聲。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最新民調顯示,專責處理是次風波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成功突圍,支持率較上月的48%攀升7個百分點,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同以55%支持率,並列局長排名中的第二位,並被列為調查中「表現成功」的問責局長之一。分析認為,這一結果再次顯示市民在發展與保育的關係上持理性態度,也支持政府強政勵治的措施。
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劉智鵬於本報撰文,指高等法院判決反對拆遷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申請人敗訴,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不過他承認,現在是讓香港市民參與檢討文物保護機制,為香港未來的文物保護工作開拓新路向的適當時候(全文刊本報論壇版)。
劉智鵬發表題為《走出皇后碼頭的困局》的文章解釋,將一座建築物或一處地點列為法定古蹟並非輕而易舉的事情,高院法官的判詞指出,法定古蹟必須有極高認受的重要性,即「古物事務監督必須考慮到被列為法定古蹟的項目不存在明顯的爭議性」,而皇后碼頭在古物諮詢委員會作出評級時,支持和反對評定皇后碼頭為一級文物的票數旗鼓相當,其中實際支持一級評級的委員更少於全體的半數。
列法定古蹟 未獲普遍認同
同時,最近有社會服務機構發表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支持和反對皇后碼頭列為文物古蹟的受訪者數目相若,多數受訪者更認為政府拆遷皇后碼頭的做法合理,反映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的做法並未為公眾普遍認同。
事實上,古物事務監督以極高門檻作為法定古蹟的入門標準亦是世界各地慣常的做法,以「確保受法律保護的文物具備真正永久保存的價值」,這不僅是世界各地慣常的做法,亦非香港獨有的文物保護文化,古物事務監督的做法只是借鑑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
評級程序 非個人好惡取捨
他又反駁「本土行動」成員聲言,「皇后事件」顯示古物事務監督在保護文物古蹟的決策上有無尚的權力的說法,強調古物事務監督一直按照行之有效的方法,評定有關文物為法定古蹟,而這說法亦未免將整個古物評級的程序簡化為個人一時好惡的取捨,明顯與事實不符。
不過他承認,回歸後市民大眾對歷史文物的關注亦與日俱增,劉智鵬認為,「現在應該是適當的時候走出皇后碼頭的困局」,建議特區政府應讓市民大眾參與檢討自1976年實施的文物保護機制,以為香港未來的文物保護工作開拓新的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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