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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去年10月西環奇靈里發生致命的交通意外,一輛重型貨車倒車時撞斃一名8旬老婦。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司機,昨日遭裁判官斥責並無悔意,被判入獄4個月。司機在判刑後立刻表示會申請上訴,獲准在上訴期間保釋。
官斥被告無悔意
被告曾有泉(53歲)(見圖),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林翠(83歲)死亡罪成,他在5年內亦有15次違反交通規例、兩次不小心駕駛的紀錄。裁判官吳承威在判刑時,斥責被告沒有悔意,不明白自己的行為屬危險駕駛;裁判官續指被告有多年的駕駛經驗,沒有理由在不知道貨車的長度下,在事發地點倒車。雖然被告稱已得到死者兒子的原諒,但裁判官並不接納為減刑的理由,決定判被告監禁4個月。由於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會上訴,裁判官因此准許他在上訴期間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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