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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魏娟當庭表示不服。本報記者黃殿晶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黃殿晶珠海17日電】在珠海引起廣泛關注的女僱主魏娟虐待小保姆致殘案,17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了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以魏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此前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魏娟15年有期徒刑,終審認為魏娟在虐待保姆後,能花一些錢多次為保姆蔡敏敏做整容修復手術,故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終審法院認定,魏娟無視國法,自2001年至2005年期間,以保姆蔡敏敏不講衛生、偷懶等為借口,多次使用拳頭、鐵錘、筷子、麵杖,致蔡身體嚴重受傷,造成嚴重殘疾,證據確實、充分,同時考慮魏有可從輕處罰情節,故對其作出上述宣判。
宣判後,魏娟當庭喊冤,其當庭聽審的母親等也表示不服,要求抗訴。
受害人已做多次整形手術
據資料顯示,2001年,15歲的河南姑娘蔡敏敏,初中剛畢業,經老鄉介紹認識了同鄉魏娟。同年的元旦前夕,魏娟答應蔡媽媽,除了包吃住外,每月還額外給敏敏200塊,就這樣,蔡敏敏便到魏娟家當保姆。自2001年至2005年期間,魏娟以各種借口,多次使用拳頭、鐵錘、筷子、麵杖等毆打蔡敏敏致其面部,雙耳、鼻部顯著歪曲變形、上下唇不對稱、閉合不全、12顆牙齒脫落,左肱骨骨折畸形、嚴重影響左上肢功能。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蔡敏敏的損傷程度為重度傷殘。
據了解,受害人蔡敏敏在過去一年多曾接受6次整形大手術。據蔡的母親稱,蔡敏敏現在的樣貌已較剛入院時俊秀多了,但還需要做十多次小手術。
據悉,女被告魏娟也來自河南,之前在珠海賽車場工作,後轉到珠海市企業文化協會,30多歲的她仍然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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