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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上月初新蒲崗康強街一幢唐樓突然灑下腐蝕性液體,令途經的13名行人和到場調查的一名警員被灼傷,事件緣於一名運輸工人以通渠劑清洗冷氣機的導管。該名運輸工人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接納運輸工人因魯莽大意才潑傷路人,但認為事件令14人受傷,部分傷者更留有疤痕,因此判他入獄6星期。
被告鄺煒智(24歲),報稱運輸工人,居於涉案的單位。他承認一項容許東西自高空墜下控罪,導致14人受傷,傷者的年齡介乎24至84歲。案件發生於今年7月3日早上9時許,13名途人經過新蒲崗康強街23號康強大樓時,突然遭高處滴下的腐蝕性液體灼傷;一名警員接報到場,同被腐蝕性液體所滴中受傷。他們在伊利沙伯醫院和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治理後,即日出院。
以通渠劑洗冷氣導管肇禍
消防處經檢試後發現酸性液體來自該大廈二樓一單位,於是上門調查,當時被告和另外兩名男子在單位內,又在單位廁所窗檢獲一樽通渠劑。經進一步調查,相信通渠劑透過水管、流至客廳外的水管後,再滴落大廈的外牆和馬路。警方將單位內3人拘捕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前兩星期買入該通渠劑,並把通渠劑倒進水管內以清理淤塞的冷氣機導管,單位內兩名男子則並不知情。
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在判刑前,特別質問被告有否考慮腐蝕性液體會滴至街上,被告解釋是在清洗冷氣機時魯莽大意,望獲得輕判。主任裁判官接納其解釋,相信他並非刻意犯事,是次亦坦白認罪;但同時指出事件嚴重,導致14人受傷,有部分傷者的臉、手和腳被燒傷,相信會留有疤痕,因此,判處被告監禁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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