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例狗嚇人官司近日落槌,因受狗驚嚇而跌倒負傷的老人最終獲得9000多元賠償金。兩年前,75歲的羅大爺將鄰居李女士告上法庭,稱李女士帶著狗坐電梯,當他看見電梯裡的狗時嚇得跌坐在地。此案歷經一審、重審、終審,最後海口中院終審認為,李女士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市內養狗,又管理不善,致使電梯門打開時,羅大爺看見狗後受到驚嚇而後退摔倒,兩者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李女士應對狗致羅大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判決李女士賠償。 ■本報駐海南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