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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標籤
【本報訊】市民在購買食物時,如何單靠食物標籤分辨出食物的營養價值?有營養師教導市民,在看食物標籤時,可先了解「配料表」(ingredients)的排列次序,排列在第一項的資料最為重要,代表組成該項食物的最主要成分。
本港現行法例並沒強制食品製造商列明食物的營養,製造商可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附加營養標籤,當中可詳細列出「1+9」的營養標示,包括熱量、蛋白質、可用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等。
次序越先 佔成份越高
在沒有營養標籤情況下,市民如何單靠食物標籤了解食物的營養價值?香港營養師協會會長林思為指出,其實市民在購買食物時,可先閱讀「配料表」的排列次序,她稱:「排在首項的成分,即是組成該食物的最主要成分。」排列次序越先,所佔成分越高,她舉例指,例如麵包,配料表中排在第一位的成分便是麵粉,其次可能是糖、油等,排到最尾的,便是成分最少,「從次序來看,便可知道該食物最主要的營養是什麼。」她又呼籲市民,多看食物標籤,以留意是否有致敏物質存在。
不過,目前在大型超市內的食品,例如麵包、糕餅等,都「寧枉莫縱」地在新標籤上均印上「生產此食品的廠房有處理麩質的穀類、蛋類、花生、大豆、奶類、木本堅果及堅果製品」或「此產品可能含有微量花生」等警告字句,以求免責,但消費者便未必能從食物標籤中,篩選出合適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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