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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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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翻火水爐 老婦焚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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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燒傷老婦送院時需用氧氣罩協助呼吸。

 【本報訊】將軍澳厚德h昨晨發生嚴重意外。一名7旬獨居老婦在煮早餐時,不慎打翻火水爐導致身體多處燒傷,幸好鄰居及時發現報警,消防員趕到破門將其救出,經送院急救後仍恐有性命之虞。

 燒傷老婦姓許(71歲),其身體5成皮膚燒傷,目前情況危殆。許婆婆獨居於厚德h德安樓13樓一單位。據鄰居稱,她入住上址10餘年,但性格孤僻,從不與人打招呼,有時她外出倒垃圾,但見到其他人,立即迅速退回屋內。由於鄰居很少見她講話,一度誤以為其是聾啞人士,而實際上她只是聽覺不靈。兩名估計是許婆婆女兒的女子,偶而會前來探訪。

 昨晨7時許,許婆婆起床後到廚房煮粥作早餐,點燃火水爐,其間疑一時不慎將爐打翻墮地,火水濺滿其身體,遇火後即告焚毀,婆婆頓變火人,嚴重燒傷倒地昏迷。鄰居發現單位有煙冒出,拍門無反應,於是報警。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內,將婆婆救出送院。警員在現場調查後,相信案件屬意外,並無可疑。

慘變火人 倒地昏迷

 有醫生表示,燒傷者有性命危險是受到年齡、燒傷面積及是否吸入濃煙等多方面影響,而最普遍是細菌感染。燒傷者除容易受細菌感染外,若年齡超過60歲、燒傷面積逾4成及吸入濃煙,如傷者出現以上其中兩種情況,死亡率約30%;若佔三種,則有9成機會死亡。而燒傷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為輕度燒傷,皮膚局部充血腫脹,傷處呈現紅斑;第二級指身體少於一成皮膚燒傷,出現含液體的水泡;第三級指全身超過一成半燒傷,傷處深入皮下脂肪組織甚至肌肉,整塊皮膚壞死或碳化,身體器官功能受影響,傷者便有生命危險,需即時接受植皮治療。 

 今年1月,新界粉嶺圍曾發生一宗因打翻火水爐而起的火警,一名獨居、不良於行的8旬翁,因所住的一幢古老瓦頂單層祖屋「燒通頂」,部分瓦片塌下將其壓住,令他無法逃生,結果慘被活活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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