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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南方日報》20日報道:「衛生部批准164家醫院開展器官移植」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從廣東省衛生廳獨家獲悉,廣東省有14家醫院獲得「准入證」,可以開展器官移植業務。其中第一批通過衛生部專家委員會審核的醫院有11家,如廣東的三大醫院中,省人民醫院可以開展腎、心臟移植,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和南方醫院都可以做肝、腎移植手術。
另外,省衛生廳和廣州軍區聯勤部衛生部也根據區域衛生工作需求和醫療衛生佈局,指定5家醫院名單。其中廣州軍區總醫院和中山三院在兩張名單中都榜上有名,分別獲准開展肝、心、腎移植手術和肝、腎移植手術。
值得注意的是,原來幾乎「遍地開花」的腎臟移植手術,這次全省只有11家醫院獲得「准入證」。這次有多家大醫院沒有「上榜」,包括曾開展廣州首例活體肝移植手術的老牌醫院中山二院、開展多例腦死亡器官移植手術的廣東省中醫院等等。除廣州地區外,地市級醫院只有深圳、中山各有一家醫院入選。而全省各家中醫院「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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