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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以苦肉計冒險吞下鐵釘圖訛騙「吉野家」快餐店的青年,早前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名,昨求情時自稱在網上見到類似的行騙手法,「有樣學樣」而犯案。裁判官表示須考慮所有判刑選擇,下令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繼續還柙候判。
被告容志強(17歲),曾有偷竊案底,被判感化令,是次犯案違反感化令。容早前承認於本年4月18及27日,分別在吉野家觀塘及黃埔分店企圖欺詐,原定於昨日判刑。被告昨透過律師稱自己患有過度活躍症,自2000年開始會見心理醫生,此外他又承認自己行為愚昧,模仿網上所得知的類似犯案手法,只為騙取快餐店的優惠券,並無意圖傷害他人。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事件對受害公司打擊甚大,亦影響它們的生意,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必須先考慮所有判刑選擇,遂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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