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露宿天橋的中年男道友,從戒毒所獲釋後因與人發生爭執,於筲箕灣愛秩序灣的天橋底遭人活活斬死,身上遺下多達8處刀傷。涉案的兇徒原被控謀殺,惟控方前日同意改控誤殺。法官判刑時表示接納被告因受死者多番挑釁犯案,但卻不能因此而殺人,判其即時入獄10年。
48歲被告熊健德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出,死者生前跟被告等癮君子聚集於案發公園一帶,其行為霸道,經常欺負其他道友,被告亦是受害者之一。
官:相信被告遭道友欺負
高院法官韋毅志於判刑時表示,他相信被告於案發前曾不止一次遭死者欺負,於案發當日因被死者挑釁,控制不了情緒才會殺死他,然而,儘管死者的行為有多霸道,被告也不應奪去其生命。法官又指,辯方律師雖指被告原被控以謀殺,惟不被控方接納,使他須承受審訊時的壓力,惟他認為控方在傳召兩位證人後,有感情況有變才改控罪為誤殺,故並非律政司的過失,不會因此而作出減刑。
控方案情指,去年5月9日下午,死者葉槳(43歲)跟友人溫西就一同離開喜靈洲戒毒所,並相約於筲箕灣美沙酮診所附近的遊樂場見面,一同服用海洛英。
被告阻還債 遭道友捏頸
葉槳其後自行外出用膳,溫則到診所追討欠債,在場的被告卻插嘴叫債仔不用還債,溫於是找葉槳替他出頭,葉槳以手捏被告頸部,兩人相相倒地,至警察調停始停手。當天晚上,葉槳跟溫到被告與另一道友梁銳強位於筲箕灣愛秩序灣天橋底的「住所」留宿,被告並為他們準備床鋪,然而,葉槳卻趁梁如廁時佔用他的床位,溫遂緩和氣氛,提議跟梁一起到便利店買零食回來,惟在他們回到天橋底時,葉槳已遭到不測,滿身鮮血倒臥於床鋪之間。
警方其後於去年8月10日在英皇道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表示案發當日遭死者襲擊,他於是從腰間拔刀還擊,刺向死者3至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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