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8月26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娛樂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秋子散打:有線不作「最後服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26]

 日前本欄已兩番談過若要停止繼續使用有線電視服務,需要辦理許多複雜而麻煩的手續,但這種手續,並未因「終止服務申請書」的寄出而終止,因為不久之後,客戶還會收到該公司寄來「終止服務確認書」,函中除了明確告訴用戶何時開始正式停止服務之外,還要告訴用戶於終止服務十四天內,攜同「確認書」到所列地址退還有關設備,包括電視解碼器,遙控器及有關配件,否則該公司將收取每部機港幣1,890元。如於終止服務後的三個月內才退還那些設備,該公司將每部機收取手續費300元及每月租金30元。

 筆者有點不解,使用有線電視服務,是由有線電視公司派員登門安裝的,何以終止服務卻要用戶親自按址交還?須知這等裝拆工作,說是簡單,但許多阿公阿婆還是不懂,即使懂了還要山長水遠送到公司的收件處,實在是強人所難。如果一下疏忽,看不清楚確認書的內容,終止服務後,安在家中等候電視公司派人到來拆回設備及配件,一等幾個月過去,豈不還要「牛死送牛喪」,白白賠上千多元!

 漂亮點吧!俗語說,好頭不如好尾,還是那句話,不要再做這麼多小動作,人家雖然要求終止服務,但將設備及配件拆回的最後服務還是必須的,這點工作手續,有線不該推到用戶身上。

 確認書的最後一行字是:「希望在未來的日子,我們能繼續為閣下服務。」既然有這個繼續服務的希望,就不要終止得那麼「小器」,今天雖然分手,再見仍是客戶,何必呢?  ■秋子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娛樂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