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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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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港台服務費 梁奕倫姊弟拒認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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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台DJ梁奕倫涉串謀詐騙港台,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本報訊】香港電台唱片騎師梁奕倫與其胞姊,涉於6年前向港台虛報曾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騙取港台逾萬元服務費,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梁奕倫姊弟昨否認控罪,並向法庭投訴曾遭廉署職員恐嚇及誘使,案件押後至本年10月24日開審。

訛稱撰稿 騙逾萬元

 原名梁家輝的梁奕倫(35歲),昨日出入法庭之際遭大批記者包圍,仍大方讓記者拍攝及提問,相反其姊梁慧嘉(41歲)則全程戴上墨鏡及口罩,極力迴避記者。控罪指兩人於01年9月至11月間,向香港電台作出虛假陳述,即假稱梁慧嘉曾向港台提供寫作及資料搜集服務,騙取港台支付1萬零6百元服務費。

 兩人即時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將傳召9名證人作供,及將4段錄影會面記錄呈堂,並聲稱梁氏姊弟於會面中曾作出招認。

投訴遭廉署人員恐嚇

 辯方卻表示會就會面記錄的自願性有爭議,並向法庭投訴兩名被告曾遭廉署人員恐嚇及誘使,裁判官將投訴記錄在案。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年10月24日,預留3日時間審訊,其間兩人獲准以5千元保釋候審。裁判官本有意禁止兩人於候審期間離港,但辯方指梁奕倫須離港「唱歌」,任職藝人保姆的梁慧嘉亦須因公事離港,裁判官遂擱置禁令。

借網誌多謝各界朋友

 梁奕倫則在自己的Blog(網誌)上多謝各界朋友關心、鼓勵及支持。他表示,看見一些聽眾朋友為此而哭泣及擔心,自己真的感到不好意思;他表示會堅強面對今次的事件,希望朋友們也可以堅強地和他一起面對。

 他表示生命裡每個人總會遇上身不由己的事情,大家要有好的身體和心理質素,才可以戰勝每一道難關,遇強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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