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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是多元種族國家,但各種族的經濟勢力不平衡,因此政府有「抑華」和扶植土著的經濟政策。本是同根生的新加坡則奉行巿場經濟,採取平等政策。
自1957年獨立後,大馬政府給予「土著」(非華人和印度人)若干特權或優惠。馬來人因缺乏經驗及資金,往往與華人合營或把經商執照賣予華人,華人的發展未受影響。1969年種族衝突後,「抑華」及扶植土著的「新經濟政策」(NEP)出台,使馬來人獲更大經濟利益,卻引起華人不滿。反觀新加坡在1965年立國後,政府為吸引本地及外資公司投資,奉行自由經濟政策,對本地資本(主要為華資)及外資一視同仁,對華資沒有任何歧視。■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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