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譚香文就會計師公會拒絕為其寄發通訊予公會會員提出的司法覆核獲判勝訴。主審法官辛達誠稱,公會過去20年來均為其界別的議員代發通訊,是次突然拒為譚香文代發通訊是不公平的做法,而公會以會員私隱為由作拒絕同樣屬錯誤,因為譚並非要求得到會員的聯絡資料,只要求會方代為寄信。
法官稱,公會如在再次考慮後仍未能得出合法拒絕理由,則須繼續代譚寄通訊,郵遞的額外費用由譚香文負責,但今次官司堂費公會就須負責所有堂費。譚香文昨指對判決感到開心,如同「青天白雲出來了」。會計師公會則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並會在審閱有關判決,評估所牽涉的影響後考慮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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