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衝紅燈」串謀警員頂包 的士行東主候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29]
放大圖片

 ■的士頂包案之一的石艾美(掩面者)出庭應訊後離開法庭。

 【本報訊】廉署再揭發有的士司機「衝紅燈」被拍下檢控後,由其他同業代為頂罪的案件。一名的士車行東主及女文員,涉為旗下一名違反交通規則之的士司機安排「頂包」,由一名兼職的士司機的警員代為頂罪。車行東主昨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裁判官斥被告行徑「助長歪風,助紂為虐」,須還押候判;而女文員則否認控罪,廉署指女文員的證供可能有助檢控涉案的警員。

待背景報告押後判

 涉為的士司機安排「頂包」人士的車行東主石同福(48歲)及其女下屬石艾美(27歲),被控於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串同的士司機馮蘇榮及一名姓李警員,向警方假稱一宗於長沙灣道發生之的士衝紅燈案件,車輛是由該名姓李警員駕駛。案中的士司機馮蘇榮早前已承認相同控罪,被法庭判監6個月,而廉署稍後或亦會落案控告案中負責「頂包」的警員。

 男被告昨承認控罪,求情指於案中並未得益,但裁判官卻斥其行徑猶如「助長歪風,助紂為虐」,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不公平,下令先索取其背景報告,還押至下月11日判刑。至於女被告則不認罪,控方指女被告的供詞或對檢控「頂包」的警員有幫助,廉署將再為她錄取口供,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5日再提訊。

警員兼職須獲批准

 案情透露,涉案姓馮的士司機本已被扣6分,得悉衝紅燈遭警方拍下後,為免停牌而向兩名被告要求找人代為頂罪,並願意作出每扣一分500元的報酬及支付罰款。其後首被告覓得兼職的士司機的李姓警員答應頂罪,李就該項交通控罪被罰600元及扣5分,獲得2500元報酬。

 對於有警員參與兼職及牽涉妨礙司法公正活動,警方發言人指警務人員若參與兼職,必須先得到批准;而涉案的李姓警員,目前正在休假中,警方將視乎案件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