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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司機張先生爬窗逃生後,面對浸壞的貨車,哭笑不得。
【本報訊】「架車買4年,10幾萬剛剛供完,眼白白見架車報銷,真係想死!」私家車張姓車主死裡逃生後自怨自艾說。
張從事廣告業,駕車由黃大仙返銅鑼灣上班,他歎息表示,該輛私家車4年前花10多萬元買回來,最近才供完,只購買第三保,沒有買全保,今次給鹹水浸壞,相信不獲保險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牽涉事件的車主,可以循民事向政府追討。如果車主只購第三保,便不會獲保險公司賠償;如果車主購買全保,便可以向保險公司索償,而保險公司會向政府索償。
可循民事追究索償
他稱,如循民事追究索償,政府會進行調查,如果事件被列為意外,賠償機會很低;如果涉疏忽,便可獲賠償,不過,亦需視乎法官判處事件中雙方責任的比例,例如政府只負兩成責任,只會依比例賠償。他提醒車主,必須3年內向政府提出索償,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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