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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澳門記者王海濤29日電】不斷增加教育資源和全面落實15年免費教育,是澳門特區政府近年持續推行的目標政策。澳門特區政府行政委員會今日公布有關《教育發展基金制度》和《修改「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等兩行政法規,以便進一步落實15年免費教育制度的實施。
特區政府訂定了《教育發展基金制度》行政法規,旨在規範該基金的組織、管理及運作,同時修改了經第19/2006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免費教育津貼制度》,以便全面落實15年免費教育。教育發展基金「發放財政援助」的制度將由行政長官以批示核准,該批示教育暨青年局已在準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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