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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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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晤律師會 促凝聚特首提名共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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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麟昨日傍晚出席香港律師會舉辦的座談會,介紹《政制發展綠皮書》,並聽取他們對該議題的意見。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在香港律師會的座談會上強調,現階段香港社會應先就提名委員會可提名的候選人數目達成共識,使市民能了解他們有份參與的行政長官選舉的規模,然後可進一步討論及訂定提名程序的細則;只要各方能就上述關鍵議題達成共識,則普選可期。

 林瑞麟在會上說,過去1/4個世紀,本港的憲制發展經歷了幾個重要的里程碑,現在已具備條件,就按照《基本法》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建立共識,向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邁進。不過,在達至普選的過程中,必須確保符合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在《基本法》下有關政制發展的4項原則: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循序漸進;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並符合客觀的指標和憲制的框架:根據《基本法》的憲制性規定,任何有關選舉制度的修訂,必須得到三方共識,即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納。

 他說,2005年社會上未能就政制發展取得共識,致使香港平白錯失了在2007年和2008年進一步邁向民主的機會。他希望不同界別能夠就邁向普選凝聚共識,使香港的民主制度能按照《基本法》有所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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