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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新聞中心實習記者凌馨31日電】幾年前,上海推出的「居住證」制度規定,持「人才引進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士,在滬工作期間可以享受除選舉等政治權力外的市民待遇。然而,這一制度仍有弊端:一旦退休,已經在滬定居的外地人,將無法享受當地醫療保險;也無法拿到與當地人等值的退休金。
上海市人大代表吳滬生,試圖提案解決這一問題。他的具體方案是:修改《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放寬人才引進居住證持有者、非滬戶籍員工,在滬享受養老保險的限制。如在滬連續工作10-15年以上、連續繳納各種保險費用者,可以在退休後享受上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建立以居住證、房屋產權證在滬登記的年限制度,或類似於轉成戶籍,真正實現安居就業有保障,保障外來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上海市發改委表示,吳滬生的建議具有較強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發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適合上海的實施操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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