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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名青年,涉嫌於8月25日謀殺一名15歲少年,昨日被解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5日再提堂,以便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和進一步調查,3人同還柙警方看管。
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
一臉稚氣的3名男被告朱耀強(18歲)、黃達思(17歲)和李卓華(16歲),朱報稱無業,後兩者均是學生。3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們於8月25日,在牛頭角道297號玉蓮臺3座外,與其他在逃人士謀殺胡羽熹。他們暫毋需答辯。
控方表示,由於認人手續涉及的人數多,加上需進一步調查,申請把案件押後至9月5日再提堂。3名被告透過代表律師要求不由警方看管,望還柙荔枝角收柙所或壁屋監獄;最後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決定,3人繼續由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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